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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05-10 15:50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部分课程临近结课。为加强考试环节管理,保证考试规范和考试质量,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核

(一)校级统考

1.《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大学物理》、《教育学》、《心理学》,2017级土木工程、会计学专业相关课程实行校级统考。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大学物理》、《教育学》、《心理学》试题请各相关承担单位在第13周星期五(6月1日)以前将试题交教务处考试办公室。                                                                                                                                       

2.第13周星期五(6月1日)前,各学院按本单位职工人数的60%将校级统考监考教师名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报送,报送监考老师名单时全部选择校区“2”。

3.学生进入正方系统个人帐号查询考试安排,按排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若考试安排有冲突且无法微调的学生,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未办手续又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4.2017级土木工程和会计学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1)因东南大学联合培养选拔需要,2017级土木工程和会计学专业的《大学英语Ⅱ》、《高等数学(下)》、《经济数学(中)》、《 大学物理B(上)》、《 线性代数 》、《理论力学》和《 管理学原理* 》、《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上)》 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由教务处组织命题和考试。其他课程考核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2)请相关学院于5月18日(第11周周五)以前将上述课程的考试大纲报教务处运行科赵亮亮(电子版)。原先已经提交、又无需改动者本次不再报送。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的课程考核

1.校级统考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并保证各年级(大四年级除外)、各专业至少有一门课程考试在第18—第19周内进行。考试安排表使用教务处统一制定格式(考试安排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在14周星期五(6月8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电子版传教务处教学运行科QQ邮箱283498477@qq.com。

2.对可以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核的课程,由二级学院审定。考试完后将开卷考试申请表连同学生答题卷一并装订,在传教务处的考试安排中应注明考核方式。

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在19周星期六和星期天进行,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安排组织实施。

4.《大学体育》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组织实施。

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6、其他公共课程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学生成绩评定

严格按照《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成绩评定。已按规定在开学初提交了成绩评定方式改变申请并获教务处批复者,考后请将批复的复印件装订入试卷册。

三、课程补考

本期期末课程考核补考拟定于下学期开学第周内完成:

1.校级统考的补考于下学期第一周周末开始进行。

2.各学院组织的补考及其成绩评阅、登载工作应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完成。

3.《大学计算机基础》上机补考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于第一周星期二前发到相关学院。

4.《大学体育》的补考由体育学院组织实施,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星期四15:30进行。

5.下学期第一周即开始实习的学生,如有补考者,应处理好实习与考试的关系,须在校、院统一安排时间参加补考。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活动,倡导学生勤奋学习、诚实考试,营造文明、公平、严谨的考试氛围。

2.除校级统考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人员命题(“期末考试试题册”模板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同一课程出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考前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考试用题,其余一套题为补考用题;严禁重复使用以前已用于考试的试题;重修单独组班考试的课程试题应标明“重修”字样。考前,严禁教师过度指导学生复习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审题程序,每套试题应附手续完备的《试题审核表》。学院应严格把关,杜绝试题错误。统考试题在送交教务处考试办公室之前,需由二级学院完成试题审核工作,否则不予接收。

4.本着关爱学生的宗旨,各学院应认真做好监考和巡考工作。考试考场应安排学生隔行就座。每间考室应至少有2名监考教师,每场考试应至少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若干教师巡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考试中如出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答卷评阅及成绩登载,杜绝成绩错、漏。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批改试卷,不得给随意分。

6.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录入正方系统,同时将成绩册纸质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学运行科学籍办公室。上报存档的成绩册应该是任课教师对本教学班所有学生的原始成绩记录,并能体现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践)成绩等本门课程应该包含的相关项目,签字手续应完备。

7特别提示:在考试结束一周之内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教师复核试卷,对有错误的成绩,由阅卷教师和复核教师签字提出更正申请、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盖本学院公章报教务处。非特殊原因,逾期不再更正,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8.期末考试学生答题卷应严格按四合一的要求装订成册。所有考试材料(含考场记录表等)均应妥善保管。应按规定填写相应分析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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