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作为学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院组织和管理人才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和基础性文件。为进一步贯彻我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全面实现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现根据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势,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对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2004)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与具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一)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 培养计划的制订应符合学校的整体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我院的办学指导思想, “立足三峡、服务库区、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三) 培养计划的制订既要结合我院实际,又要大胆改革创新。要认真总结十年来我院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经验,按照我们在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中所达成的共识,努力吸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大胆借鉴国内外高校的有益经验,并将其有机地反映在我院的培养计划之中。
二、 基本原则
(一)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全面发展。
第一,我院的人才培养,既要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更要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培养计划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在本科教育阶段有限的学习期限内,要强调拓宽基础学科的范围和基础教学的内涵,体现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及基本素质的培养,为增强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三,培养计划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引导学生在研究和开发中学习,在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学习,增加和改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并融于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掘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潜力,努力探索与创造多种形式的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二)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培养环节之间的关系。
第一,制订整体优化的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要总结和吸收近年来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不仅要按照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发展的要求,更新教学内容,更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重新审定、合理调整总体的课程设置,进行课程的重组和整合,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
第二,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要体现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开展实践教学内容与考核方法的改革。
第三,要处理好课内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关系,通过优化课程体系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活动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外、校内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的同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第一,培养计划的制订从原则和总体框架上讲,其共性的一面,体现在学校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上,反映学校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即按照各学科门类设置各专业所应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其个性的一面,体现在要鼓励各专业形成自己的特点。对有条件的专业应制订出能够反映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的培养计划,争取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名牌专业。
第二,对于同一专业的每个学生而言,专业培养计划既要有为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而统一规定的共同培养要求,又要注重基于个性差异,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开辟和创造各种成才的条件和通道。
第三,在制订培养计划中,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力求把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达到比较完美的结合。
(四)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坚持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加强各种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并尽量为学生提供具备初步科研能力的训练条件。要落实对学生实践环节(包括习题、作业、实验、实习、专题综述、综合性大作业、综合性实验、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见习、综合实习、社会实践等)、创新能力培养及课外(第二课堂)培养方案的要求。各专业的实践环节应形成综合体系。要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在更多的课程中安排有讨论课和自学章节,要讲究教学方法的改革。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将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纳入培养计划。
(五) 培养计划的制订要融入近几年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成果,使学生在较高起点上接受教育要将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成果,特别是课程建设的成果列入培养计划中。在教材选用时,要求采用近年出版、反映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成果的优秀教材,鼓励引进和使用外文原版教材。同时鼓励教学手段和考核方法改革,提倡采用多媒体等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
三、 总体结构
培养计划由三大教学体系构成,即理论授课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育活动体系。
公共基础课 (30%±)
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 (75%±)
专业课 理论授课体系(含实验课) (文2500;理2600)
专业方向课(限选)(15%±)
培养计划 选修课 (25%±)
公共选修课(10%±)
实践教学体系
素质教育活动体系(院级公选课、第二课堂、社会实践)
(一) 培养计划的理论授课体系与课程设置
理论课授课体系由五个教学平台构成,即公共基础课教学平台、专业基础课教学平台、专业课教学平台、专业方向(限选)课教学平台和公共选修课教学平台。
1、公共基础课,为全院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其开设课程、学时、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由学校统一要求(其标准见附表1)。
2、专业基础课指专业二级类共有的专业基础课。各专业依据《98本科专业目录》的相关内容设定,部分专业基础课的开设学期、学时及考核方式等统一要求(见附表2),相近专业将专业基础课打通(师范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应包括教育类课程)。
3、专业课由各专业按人才培养目标并依据《98本科专业目录》自行设定。
4、专业方向课(专业限选课)由各专业根据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设定。各专业可设置2个以上专业方向课程供学生选修,学生须自行选修某一专业方向课程。
5、公共选修课由专业任选课(系级公选课)和院级公选课两部分构成,为各专业本科生自行选修,公共选修课实行学分制。专业任选课的开设原则是有利于加深对专业课的理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各专业培养计划中至少设10门任选课供学生选修,学生从中选修3—4门,其开课学期、学时、考试方式由系级教学单位自行确定。院级公选课的开设原则是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有利于文理专业知识渗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学生选修2—3门,其开课学期、学时、考试方式由学院统一要求和管理。
公共选修课(含教育类选修课)每门合格计2学分,满12分方可毕业。
(二) 主要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主要依据98年教育部颁布的“新目录”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素质和创新精神人才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统一安排了以下主要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含社会实践):
1、 军训2周,包括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统一安排在第一学期初进行;
2、 公益劳动1周,在1—3学期安排(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
3、 生产劳动3周(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
4、 各专业实习原则上8周。
5、 毕业设计 (论文)文理科安排8周,工科类可安排10-12周,原则上在第8学期进行。
6、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见习等根据教学进度灵活安排,也可安排在假期进行。
7、 社会调查3周(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
(三) 素质教育活动体系
该体系引入课外学分制,课外学分由课外读书学分和实践创新学分两部分构成。为了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除完成课内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习任务,还必须完成规定的图书阅读量,参加各种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科技活动、各级各类竞赛和其他社会活动,获得体现其综合素质的10个课外学分。其中,课外读书学分不低于7,创新学分不低于3,课外学分达到规定者方予毕业。
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作出活动安排,包括社团活动和学术讲座等,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氛围。
四、 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教务处将以表格形式列出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格式):
(一)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
(二) 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三) 修业年限
(四) 授予学位
(五) 主干学科
(六) 主要课程
(七) 核心课程
(八) 相近专业
(九) 主要实践环节
(十) 学期总周数分配及安排表(表1)
(十一) 课程分类及教学进程安排表(表2)
(十二) 课程教学学时比例分配表(表3)
(十三)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表4)
(十四) 第二课堂教学活动规划表(表5)
(十五) 有关措施说明(毕业要求、分类课程教学必须达到的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等)
(十六) 课程编号 对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实行统一编号。每门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包括开课院(系、部)、课程类别、课程序号和开课学期的代码(具体操作办法按《重庆三峡学院开课单位代号及课程编号说明》执行)。
五、 具体要求
(一)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在全院开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大讨论,围绕构建新世纪人才培养模式。探讨如何拓宽专业口径,优化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深刻认识制订本培养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以实际行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此项任务。
(二) 在总课时的安排上,要本着继续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精神,执行“四减、四增”的原则(减少总课时,增加自学时间;减少专业课学时,增加基础课学时;减少理论课学时,增加实践课学时;减少非主干课学时,增加主干课学时),改变总课时偏多的状况。此次制订的培养计划将再次压缩总课时,文科专业总课时不超过2500,理科专业的总课时不超过2600。
(三) 培养计划的制订必须按照《98专业目录介绍》的内容进行,对要求开设的主干课程、主要课程应列入计划中,要从学科发展、课程改革的需要出发,认真研究本专业各类课程的搭配、整合与开出次序;要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要防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
(四) 避免将专业方向办成口径更窄的专业,方向设置的内涵在专业方向课模块中体现。
(五) 为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和就业形势的需要,注意尽量在前三年级安排完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以便学生在四年级有较多精力进行研究性学习,作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
(六) 全院公共基础课学时标准按附表中的统一要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