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达成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协同育人联动机制在教学、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由教务处、学生处牵头,各教学单位党政具体落实,不断完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联动机制。体现教学中心地位,发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服务于教学需要的协同功能,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充分贯彻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应充分地交流沟通、协同配合,各项相关工作联动并举,共同发现、处理和解决教与学中的矛盾与问题。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有效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第一、第二课堂协同育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条 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应紧密配合,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共同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学业管理教育、学涯规划教育和学风教育。教学管理要将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日常课堂教学紧密衔接、融合。学生管理要把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学生的专业学习,通过日常思想行为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实施大学生读书节、优良学风班创建评比、十佳校园之星评比、我与学霸面对面、优秀校友回校报告、定期检查学生学习计划、谈心谈话等形式,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在评选综合奖学金、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减免学费和推优入党时,把学生学习成绩作为第一条件。
第三条 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信息共享。教学管理口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学生处每月调查收集学生意见建议,从各自管理角度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并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共享来源于学生的关于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信息,共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共谋对策和方法,共同商讨如何加强教学、育人,如何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如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等重要问题。
第四条 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应做到学生学习纪律管理的无缝衔接。教务处和教学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对学生学习纪律的督导。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工作规范,对学生考勤、上课纪律、作业等教学各环节全过程的学习纪律进行教育和严格管理。学生工作人员要严格学生请假手续管理,学生处要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每天在教学楼清查学生上课迟到现象和检查早自习情况,确保教学秩序,严肃学习纪律。共同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基本素养意识,引导学生遵章守纪、努力学习。
第五条 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要在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进行良好的协调配合。教务处要定期对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培训。学工人员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手册考试等对学生加强学籍管理规定内容的教育。在学籍清理、异动过程中,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要协调配合,加强学生教育引导,规范工作程序,共同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六条 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要联合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协同帮扶工作。对于因学业困难受到学业警示、学籍清理的学生,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和学生学业导师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学业进程分析和指导、课业单独辅导等有效方式积极进行帮扶;学生处学困生帮扶中心要采取学生党员一帮一、建立兴趣小组、导师制等形式,并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动作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明确学习要求,熟悉学习方法,树立学习目标,掌握学习规律和方法,力求使学习困难学生及早取得学习进步,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条 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要协同加强考纪考风建设。教务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要将考纪考风建设教育和诚信教育内容贯穿至教学活动全程。学生处、学生工作人员要利用周前点名、主题班会、考试诚信签名、学生大会等形式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并配合教务处对考试违规违纪学生严肃处理和做好思想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联合制订出台下发加强考纪考风建设的文件、通知,共同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第八条 坚持和加强第一、第二课堂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衔接。教务处、教学单位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以及专业教师在具体实施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并落实对学生思想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学生处、教学单位党总支在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中,要坚持将学生活动与专业教学的有机结合,专业教师要积极参与到与教学相关的学生活动中。通过第一、第二课堂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衔接,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第九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
2017年12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