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学位发(2019)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0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开设的辅修人才培养方案、招生简章或专业简介等资料统一发布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教学运行--学籍管理专栏供学生查阅。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jwc/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63
二、有意愿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填报《重庆三峡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见附件2),向拟修读专业二级学院提交报名。
三、报名流程和工作安排
(1)报名对象:全校1、2年级具备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
(2)全校统一报名、审核、缴费时间:1月6日——1月7日报名,1月10日各开办学院提交《重庆三峡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和《重庆三峡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1月14-15日缴费。逾期不受理。学生报名后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特别说明:辅修学士学位每年集中报名、招生一次,中途不在补报,请相关二级学院、师生关注。
(3)学生到二级学院提交《重庆三峡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在规定时间自行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柜台)缴纳报名费。全校各双学位专业首次报名均统一按照30个学分的标准预收费。对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由开课二级学院按本学期和下学期学期的实际开课情况组织学生追加缴费。缴费标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统一规定,以60元/每学分计。
(4)2月25日以前,教务处发布全校学生辅修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并将审批后的《重庆三峡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返回相关二级学院,请二级学院妥善保管、存档备案。
(5)二级学院根据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进行下学期辅修课程安排。将课程安排及时通告学生并在2月28日以前报教务处备案(含电子版)。因目前教务管理系统尚不能实现辅修课程管理,请相关二级学院人工排课和人工成绩记载。
四、自本次报名起,学校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即:“双学位”称谓不在使用,统一更正为“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