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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专升本学生学业管理及学位授予规定
2019-09-10 13:07  

一、学籍管理

按照相应版本的“重庆三峡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本科)执行。

二、专科起点2年制学业标准

学生须完成本专业三、四年级开设的课程和教学环节且修满80学分方可毕业。如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读三、四年级开设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无法达到上述毕业学分要求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补选低年级开出的部分专业课程以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三、专科起点3年制学业标准

学生须完整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中规定的二、三、四年级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并修满相应学分。

四、学位授予

按照相应版本的“重庆三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平均学分绩点只计算本科阶段。

五、其他

(一)2年制专升本本科阶段的校级公共选修课学分和技能鉴定、创新学分、素质学分、专项学分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各项学分值的一半;3年制专升本本科阶段的校级公共选修课学分和技能鉴定、创新学分、素质学分、专项学分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分值。

  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专升本学生,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关于专升本学生学业管理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教务处〔2016〕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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